
楞严经批判(一)
一意孤行
2026年10月14日
《楞严经》云:「若我滅後。其有比丘發心決定修三摩提。能於如來形像之前。身然一燈。燒一指節。及於身上熱一香炷。我說是人無始宿債一時酬畢。長揖世間及永脫諸漏。雖未即明無上覺路。是人於法已決定心」。
『身然一燈』,这出自《妙法莲华经·药王菩萨本事品第23》,讲述的是药王菩萨(在过去世为一切众生喜见菩萨)为供养日月净明德佛及佛法所作的极苦行持。
- 燃身供佛:一切众生喜见菩萨为了求佛、供养日月净明德佛,服用各种香1200岁,并以香油涂身,在佛前燃身供养,其光普照八万四千恒河沙世界,身燃千二百岁终而命终。
- 再生与再供养:此菩萨命终后再次化生,重供养该佛,并燃臂供养,使声闻及无数大众皆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
我们不知道为何药王菩萨为何再次化生之后为何不继续烧身供佛,而是改为燃臂。是不是这样做降低了难度系数,让一般人更好接受?
此经自西晋竺法护译出时是公元286年。《华严经》里也有“以身肉为灯烛、骨髓为香炉”的宏大布施发愿。当时佛法的戒律还没有完整地传人汉地,人们并不清楚,这是违反原始佛法戒律的。人们反而接触到的是成书时间是公元5世纪(有说是公元450年南北朝刘宋时期中国僧人伪造)的《梵网菩萨戒经》。其中明确规定:“若不烧身、臂、指供养诸佛,非出家菩萨。”之后的几百年间,汉地僧人烧身供佛的风气愈演愈甚,正因为如此,唐朝义净法师于公元671至公元695年,才不远万里通过海上丝绸之路到印度取回说一切有部的律藏,将这一问题予以澄清。
他在《南海寄归内法传》卷四中有两处明确批评燃指、烧身行为,原话如下:
1. 最直接严厉的批评(卷第四 · 三十八 烧身不合)
诸出家众内颇有一途。初学之流情存猛利,未闲圣典取信先人,将烧指作精勤,用然肌为大福,随情即作,断在自心。
……
比闻少年之辈勇猛发心,意谓烧身便登正觉,遂相踵习轻弃其躯。
……
匆匆自断躯命,实亦未闻其理。自杀之罪,事亚初篇矣。
捡寻律藏,不见遣为灭爱;亲说要方,断惑岂由烧己?
大意是:出家人中有人把烧指、烧身当作精进和大福报,年轻僧人互相效仿,以为烧身就能成正觉。但律藏中根本没有这种规定,自杀属于重罪(接近初篇波罗夷)
2. 强调古德与自己师傅都不允许(卷第四 · 四十 古德不为)
及亲教二师并余住持大德明德禅师等,并可谓善闲律意、妙体经心,烧指焚肌,曾无此教,门徒训匠制不许为。并是亲承,固非传说。
……
曾未闻遣行烧指,亦不见令使焚身。
……
既受戒已,忽于清夜行道之际,烧香垂涕而申诲曰:“……烧指烧身不应为也。”
义净在这里特别强调:自己的亲教师善遇法师、轨范师慧智禅师,以及古代高僧大德,从来没有教人烧指焚身,并且焚香祷告,为此痛心不已。
值得说的是,义净法师回国后,武则天亲自出城迎接,让他在西安和洛阳主持佛经的翻译工作。可想而知,这会受到当时盛行的推崇《妙法莲华经》的天台宗、和华严等宗派多大的反对。这等于是直接宣布他们所依据的都是伪造的经典,因为他带回来的律藏中并无必须烧身才能出家修行的戒律,甚至说这样的行为是有罪的,完全否定了这样做有任何的功德。据他的观察,当时佛教的发源地印度各宗派也没有这些自残的行为。
但武则天的做法是既让义净法师在皇家译场中翻译,也派遣使者去于阗(今新疆于阗)迎请梵本,并请于阗僧人实叉难陀主持翻译《华严经》。也就是说,武则天像是更重视华严宗的教义,但对义净也相当的尊重,义净的地位还是得到武则天的保护。
但十年后,武则天就被逼退位。
也就是这个时候,《楞严经》横空出世。里面第一部分探讨的是“觉性”,这与玄奘带回来的唯识思想不能说是毫无关联的。而且以佛的口吻亲自宣说“四大清净明诲”,其中就重新强调了“燃身、燃指,燃一香炷”的功德。这明显有拉另一海归派“唯识派”与旧有的天台、华严宗,一起来打压义净主张坚持原始佛法戒律的痕迹。
而且《楞严经》中所的“纯想则飞,纯情则堕”的思想,也与义净法师所说的:“捡寻律藏,不见遣为灭爱”的思想直接对立。也就是说,义净这句话直接批判了当时佛教界已经出现的那种消灭、打压一切正常人世间情爱的不良思想和风气,说这些在律典中找不到依据。这是非常惊人的结论。这个结论放在今天依然可以说是震古铄今。何况当时。所以,我们更有理由相信,当时的佛教圈在义净失去武则天保护伞的情况下,就伪造了这部文笔精美的经典来消除他带回来的律藏的影响。
直到现代为止,我们可以下个结论说,《楞严经》的影响力是成功的,因为它在方方面面都深刻影响了我们的文化和观念。甚至苏东坡在他的《东坡全集·卷九十三·书柳子厚大鉴禅师碑后》中说到:“大乘诸经至《楞严》,则委曲精尽,胜妙独出者,以房融笔授故也。”
显然苏东坡更多留意的是它的文采,虽然其中“七处征心,八还辨见”的部分与「识无边处」的境界有所吻合,但它表面华丽的文字还是掩盖不了其中太多太多的笑话和矛盾。
既然在身上烧一柱香就可以还清往生往世一切的业,那何苦烧一指节,何苦把身体当油灯来点呢?
如果这么容易就可以筹还业债,“永脱诸漏”,佛陀当年苦行六年不是白搭了吗?
或者说他早就还完了,都已经达到无漏的境界了,怎么还要去菩提树下打坐去找解脱之道呢?
黑社会入堂口的仪式如果也摆个佛像,身上燃香,那他们不就立刻是圣者了吗?
我们汉地发明的出家要烧戒疤的制度,烧完戒疤之后立刻就可以长揖世间,无漏解脱了,那就不用继续修行了,照楞严经这句话就已经修完了,怎么前面还说这个想修三摩地,也就是修定的人,要这么这么做,要么烧身,要么烧手指,要么身上点一炷香,可是点完之后,它自己却得出结论,这个三摩地都不用修了,不是吗?
可是它下面一句又自相矛盾地说,这个人还没有明白无上觉路,只是对法有决定信心。
这要么是伪经作者不知道「无漏」是什么意思,要么他自己就完全没有逻辑观念,不知道什么叫做自相矛盾。
《楞严经》文笔虽然非常优美,可是实在不忍卒读。包括我当年挑灯夜读的时候也是津津有味,鸡血澎湃,也没读出来。千年来,时至今日,多少多少莘莘学子,把这当作佛陀所说的真经。这么多的混话,你还会相信这是佛说的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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